关于我们
商务部外贸发展局成立于2003年,是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政策执行和对外贸易促进机构。
商务部外贸发展局致力于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外经贸政策,提供与外贸发展有关的公共服务,通过组织重大经贸交流活动和境内外展会、开展商务培训和进出口促进专项工作等,促进中外企业交流合作。
外贸促进工作是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渠道,也是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重要手段。外贸发展局将立足新发展阶段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,创新贸易促进工作新模式,搭建务实高效的交流平台,充分发挥服务地方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,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发展、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作出更多贡献。
一、执行国家外贸发展战略、规划和政策,为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相关服务,促进中外企业间的双向交流与合作,扩大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份额,增强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。
(一)承担以商务部名义举办的进出口促进活动和相关工作。
(二)组织开展以商务部名义举办的各类官方贸易拓展活动;负责以商务部名义举办的非商业性境外办展。
(三)承担部分商务部主办/参与主办展会的部内牵头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。
(四)负责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。
二、开展进出口促进公共服务工作。
(一)支持我国企业、产品及服务拓展国际市场;组织品牌商品及服务的对外宣传推介。
(二)建设进口促进公共服务网络平台;举办各类与进口相关的促进活动。
(三)举办或组织境内外展览会。
办公室
电话:010-64404601 传真:010-64515375
党委办公室(纪委办公室)
电话:010-64404654 传真:010-64404678
财务处
电话:010-64404607 传真:010-64515228
综合与培训处
电话:010-64404612 传真:010-64515370
展览一处
电话:010-64404621 传真:010-64515234
展览二处
电话:010-64404625 传真:010-64515239
展览三处
电话:010-64404613 传真:010-64515397
展览四处
电话:010-64404610 传真:010-64515233
展览五处
电话:010-64404637
国内会展处
电话:010-64515381 传真:010-64515236
国际交流处
电话:010-64404623 传真:010-64515237
联络处
电话:010-64404630 传真:010-64515242
投诉服务处
电话:12335 传真:010-64515238
项目评估与法律处
电话:010-64404660 传真:010-64515245